李文谦律师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,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(MBA),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,律师世家出身。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,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,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。李律师身为中国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文谦律师
手机号码:13811021089
邮箱地址:sabrinajm@foxmail.com
执业证号:11101200810425574
执业律所:北京蓝秦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银河sohoB座20801
核心内容:监事,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,又称“监察人”,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,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,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。在中国,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,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。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,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。
1、公司监事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。
2、公司监事的忠实义务。
(1)不得篡夺公司机会
(2)竞业禁止的义务
(3)自我交易时的忠实义务
(4)保密义务
(5)催缴出资义务
3、监事的勤勉义务。
(1)应谨慎、认真、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,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,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;
(2)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;
(3)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;
(4)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;
(5)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
(6)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,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;
(7)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。
4、监事的诚信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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